深圳版权侵权诉讼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825666967
律师信息
卜韬-深圳版权侵权诉讼律师照片展示

卜韬律师

  • 所属律所: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3202110397752

  • 电话:

    13825666967

  •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版权侵权诉讼

专利转让后原权利人是否还能使用该技术?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来源:深圳版权侵权诉讼律师
[导读]:在专利转让后,原权利人是否还能继续使用该技术的问题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原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后原则上不再享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实践中,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方式明确保留原权利人的使用权。

专利转让后原权利人是否还能使用该技术?

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其所有权的转移意味着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也随之转移给新的权利持有人。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旦专利被转让,原权利人就失去了对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原权利人在特定条件下仍可使用已转让的技术对于希望保留使用权的原权利人来说,确保这一点在转让协议中有清晰表述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专利转让时发现有侵权行为怎么办?

在专利转让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侵权行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转让前还是转让后发生的侵权行为,都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对于转让前的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原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而对于转让后的侵权行为,则由新的专利权人行使相应的权利。

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确认侵权事实及范围。

2.与侵权方沟通尝试解决争议。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4.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产品的实物、图片、视频等以及能够证明自身损失的相关文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专利转让完成后原权利人通常不再拥有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通过事先协商并在合同中作出相应安排,则可以为原权利人保留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建议涉及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保障自身权益。

Copyright © 2008-2020

深圳版权侵权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